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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地建房出租,三分天下住房格局各归其位!

作者:肖鸥    栏目:新闻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17-11-06 16:37

什么是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恐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8月28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核心城市将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这个通知,在水皮看来:中央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体系的长效机制决心之大,呼之欲出。

政策将原有的流程颠覆了?

中国城市的土地,大家都知道,是国有的,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中国城镇化的进展既是农村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的过程,也是包括地方政府以及开发商在内的各种中间环节,分享土地增值的过程,更是土地原主人利益被边缘化的一个过程。

以往的流程我们都知道,农村的集体土地要转化城市的住房用地,一般都是通过政府征地,以比较低的价格从农村集体手中征过来,然后“三通一平”或者“五通一平”之后,再转卖给开发商开发,合作房地产开发。

这中间的差价之大,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按现在的方案,已经明确了,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这就意味着,不仅甩掉了中间开发商,而且省去了政府征地的环节,可以直接进入市场。

集体用地的政策的利好?

我们知道,在一线城市,土地成本占开发总成本的50%左右,税收成本占20%左右。一旦省去了土地成本和开发商环节,集体建设的租赁房成本可能只有商品房的20%到30%。20%指的是一线城市,30%指的是二线城市,所以难怪有的网友惊呼:“租赁房的成本可能只有30%”。

这样的政策可以说是一箭三雕,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解决了居民住房的需求,又盘活了存量的用地,更对房地产市场降温起到积极作用。对于开发商来说:在大城市高价拿地用于建造租赁房,其实是得不偿失的,现在这种方式,让他们可以有机会跟农村或者村镇集体一起开发建设租赁房,回报就有了保障。对于村镇集体组织而言:让集体土地以市场价格出租,收入又有了保障,何乐而不为?

政策之下,未来住房市场的新特点是?

当然,我们这里一定要指出,这并不等于承认小产权房是合法的,因为通知明确指出:不得以租代售。这就是避免了小产权房转空子。

可以想象:未来商品房、共有产权房和集体租赁住房,会达到三分天下的格局,那么投资者也好,消费者也好,可以各归其位,既是农村集体土地的重大改革,也是房地产市场的重大一个变革,这种政策是把住房市场的“公”和“供 ”,未来新的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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