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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境外千元以上消费将被报送

作者:牧晓    栏目:商业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6-05 14:11   阅读量:14052   

9月1日开始,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等值人民币千元以上消费交易信息都将被外汇局采集。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外汇局表示,此举旨在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

据介绍,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

《通知》规定,银行卡境外提现信息采集范围为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银行卡境外消费信息采集范围为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消费交易。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财经专栏作家肖磊表示,外汇局出台该通知可能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加强资金境外消费数据监控,强化境外资金运用追踪,另一方面是有助于外汇管理政策更有针对性。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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