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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职毕业生升高职资格分数线划定

作者:余梓阳    栏目:热点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5-07 18:59   阅读量:6316   

5月6日,宁夏公布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

第一批次,职业技能测试试点院校试点专业,总分由“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分别如下: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卫生类护理专业350分;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经济管理专业291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法类法律事务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人民调解方向)、法律事务专业(经济法律事务方向)384分,刑事执行专业、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行政执行专业455分,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专业414分,刑事执行专业(社区矫正方向)449分;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商贸类市场营销专业451分;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553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类物流管理专业403分;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220分;艺术设计专业354分;银川能源学院石油化工类石油化工技术专业360分;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交通运输类空中乘务专业308分。参加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方可填报试点院校试点专业志愿。

第二批次,无职业技能测试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总分为文化基础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总分组成。无职业技能测试要求的院校或专业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为60分。

以上分数线均含全国和地方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分。(记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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