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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暂缓调整最低工资 沿用2015年标准(1)

作者:山歌    栏目:热点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5-10 21:02   阅读量:16889   

5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沿用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会研究制定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陈泉介绍介绍,为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去年我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一段时间内,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我省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虽然今年一季度我省经济出现较多向好变化,总体形势好于预期,但鉴于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实体经济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为减少企业用工成本,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决定我省今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沿用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即: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是每月1260元、1380元、1500元;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每小时14.4元、每小时15.7元。

虽然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但会研究制定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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