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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每日接单限三次

作者:牧晓    栏目:关注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6-11-01 19:49

新华社深圳11月1日专电(记者毛思倩)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了解到,该委与深圳市公安局一起草拟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标准私家小客车合乘的若干看法(征询看法稿)》(以下简称《征询看法稿》),规定私家小客车每天提供的合乘出行不得超出三次。

《征询看法稿》明确:私家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标,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公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一样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本钱或免费合作的共享出行方法。

《征询看法稿》提出,私家小客车合乘不属于路径运输经营举动,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举动,有关权利、责任和责任由合乘各方自行商定并承当。

相较于其他地区每天仅可提供两次合乘出行的规定,深圳则明确,通过合乘平台合乘出行的,每辆车每天不得提供超出三次合乘出行,平台每天为同一合搭车辆提供的合乘供需信息整合服务不得超出三次。

费用方面,合乘出行提供者在合乘平台提早公布出行筹划及线路,并公布当次出行分摊总费用。分摊总费用按合乘里程计算,且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出红色出租小汽车(能够在全部深圳市运营的出租车)里程续租价的50%。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总费用中提取必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国家对私家小客车合乘的定位,依照“鼓励并标准其发展”的思绪,《征询看法稿》厘清非法营运与私家小客车合乘的界线,鼓励并标准私家小客车合乘举动;明确合乘平台提供私家小客车合乘出行应遵照的标准,对合乘各方的举动提出指点看法,保证合乘各方合法权益,倡导绿色出行,减缓城市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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