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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者:文辉    栏目:商业    来源:西部热线    发布时间:2017-05-05 01:44   阅读量:1122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认真仔细核查、分析和研究。现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发布了《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现就《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订的稳定、科学的股东分红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并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董华 于小镭张光水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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